赠予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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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法定公证程序的赠与契约被视为实定契约,其法律效力需待赠与人实际履行财产权转移至受赠方这一实质行为后方能产生;通过法定公证程序且具备赈灾、扶贫、扶残等公益性或道义性的赠与契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赠予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没有公证过的赠与协议其实算是一种实际操作的合同形式,就是说得等到赠与人真正把财产所有权转交给收礼的那位,这个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但是如果这个赠与协议已经经过了公证,而且它还带有救灾、扶贫、助残这样的公益性或者道德义务的话,那就变成了一个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赠与人表达出了他要送礼的意愿,然后收礼的人也表示愿意接受,那么这个合同就算是成立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赠予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二、房产赠予可以要回来吗

若所赠与之房产尚未来得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那么该赠与之房产仍然能够予以收回;

然而,如果该赠与合同已然经过法定公证程序进行实证或涉及到救助灾难、减贫济困以及扶助残障等具有公益性和道义性的义务时,即使该房产尚未办理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却也不能将其追回作为赠与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移转前,有权撤销其先前的赠与。

三、在我国赠予多少年不能收回

赠送物品过了一整年后就不能反悔哟~因为赠予者有权力撤销这个赠予行为,只不过得在他意识到或觉得应该知道有哪些原因可以让他撤销的时候算起,一年内去行使这个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一年前他已经知道或者理应察觉出撤销赠予的理由,但是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那么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他就失去了这个撤销的权利,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再拿回来,而是会永远属于接受赠予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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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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