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表现

近期更新2025.01.27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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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侵害别人商业秘密来为自己谋取利益,构成违反犯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表现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表现

侵犯商业秘密罪要求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侵犯商业秘密客观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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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以上就是小编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表现”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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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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