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2.12.20 浏览2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一家企业的商业秘密是非常重要的,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都要对其进行保护,但还是会有人侵犯商业秘密。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商业秘密。

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所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出他人的技术秘密,算不算侵权?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所谓“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通过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的,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但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华律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华律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刘东阳律师,擅长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3]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第二条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