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在法律上,女儿负有抚养老人之责,享有继承遗产之权。
若对此项责任未尽,则可在遗产分配时予以减少甚至取消其继承权。
同时,赡养老人乃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因而子女务必承担此义务。
若在现实生活中有未履行赡养的情况发生,仍不应剥夺继承人资格,但在遗产分割时可相应减轻或免去其份额。
如赡养者不尽义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赡养者不得以放弃继承权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 赡养者若未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者有权要求支付赡养费用;
3. 部分赡养者未尽义务,其他赡养者需按长幼顺序依次履行义务,任何赡养者均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自身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子女外嫁能继承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具体法规条款,关于子女继承权利的问题,我们可以得知所有子女皆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同时,对于已经出嫁之女的继承权益,法律亦明文规定其有权依法继承父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且享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优先权。
关于这一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我们需要了解到,所谓的继承权主体,即是指那些实际享有继承权并能够行使继承权的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既可由法律直接规定予以明确,也可以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指定,甚至还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署的遗赠抚养协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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