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如何申领

近期更新2025.01.06 浏览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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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东莞社保局及其各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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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即刻办理,必要时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69-12333

办理条件:离退休职员死亡。

办理资料:《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殡仪馆的专用发票原件、社保卡

申领救济费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居(村)委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2、户口簿;

3、本人身份证(亲属申领待遇);

4、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在校学生);

5、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且鉴定结果必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超过十六周岁的子女且伤残无工作能力)。

申领流程:

1、单位社保专管员或其亲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社保专管员或其亲属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且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在办结业务次月15日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死亡待遇划拨到其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账户。

【备注】:

1、无单位的由其亲属办理。

2、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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