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1、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如企业招用与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旦企业聘用了该类员工,如果该员工被原用人单位起诉,新单位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务操作中,企业录用员工时应注意核实员工在上一家公司的离职情况,并要求员工提供解除通知或离职证明,必要时可查看员工以往的社保缴费情况、档案存放情况等,以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3、劳动合同应及时签订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企业招聘存在哪些风险,企业招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人力资源。实务操作中,建议在员工入职时把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竞业限制协议等文件签妥,避免用工风险。
4、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
一般来说,企业高管、高科技人才通常会与企业签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于此类稀缺人才,企业应当了解拟招聘的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协议履行情况如何等。同时,企业要关注员工提供的重要信息是否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建议企业就此问题请员工出具情况说明。
综合以上内容看来,企业招聘过程中的套路还是比较深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细节上的东西。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您好,我们公司入职是前三个月不给交社保,第四个月开始给交,我是2021年11月7号入职的,12月初才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单方签完劳动合同就邮寄给公司了,劳动合同也一直没有给我一份,然后今天接到人事电话说正常这个月要给我交社保了,但是她们提交上去以后老板不同意给我交社保,不同意的理由是我这几个月考勤业绩不达标,说再给我一个月机会看我下个月考勤业绩怎么样再决定给不给我交社保,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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