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托具有哪些特点

近期更新2025.01.13 浏览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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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若要从事如教育、文化、慈善,宗教等公益活动,较常见的方式为成立财团法人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然而,成立基金会有其相关限制及规范,那么公益信托具有哪些特点?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公益信托具有哪些特点

公益信托是以慈善、文化、学术、技艺、宗教、祭祀或其它公共利益为目的,由个人或团体捐赠设立之信托。

相较于基金会的设立,公益信托更为便利,其特点包括:

一、公益信托之设立,系依其相关之许可及监督办法,相关作业程序均由受托银行负责提出,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许可即可设立,无须再为法人登记。

二、成立公益信托原则上并无最低金额之限制。

三、公益信托资产之运用弹性较大,本金及孳息皆可动用,甚至可以把本金用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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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益信托无需设置办公场所及专任人员,其相关事务系由受托银行办理。

公益信托具有财团法人基金会的公益功能,且更具有便利及透明的特性。然而,目前因社会上对公益信托几乎无所了解,新闻媒体亦鲜少报导,所以客户很少主动提出需求;信托业者也因成本效益考虑,并不会将该业务列入主要发展之信托业务,以致设立的公益信托案件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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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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