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如何认定
在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认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转移存款。比如在起诉离婚前,一方将名下银行存款大量取出或转至他人名下,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例如,突然将存款转到其亲属账户,却称不出具体转账事由。
(二)隐匿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但在离婚时隐瞒该房产信息,不向另一方披露,企图独占房产权益。
(三)出售、赠与贵重财物。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拥有的贵重物品,如车辆、名贵字画等低价出售或无偿赠与他人,明显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虚构债务。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企图通过分担债务的方式减少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应得的份额。
此外,法院在认定时,还会综合考虑行为的时间节点、行为的隐蔽性、是否有合理的解释等因素。若一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确定后多久开庭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确定后,开庭时间并无固定的法定时长,通常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一方面,法院会根据其案件受理和排期情况来安排开庭。若法院近期受理案件较多,审判资源紧张,可能会在案由确定后数周甚至数月后才安排开庭。例如,在一些案件量大的基层法院,可能需要等待1至3个月左右。
另一方面,案件的复杂程度也会影响开庭时间。如果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的财产种类繁多、数额巨大,或者财产权属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进行大量的证据收集、财产评估等准备工作,那么法院可能会给予双方更多时间准备,开庭时间也会相应推迟。
此外,当事人是否申请延期等特殊情况也会对开庭时间产生影响。若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总之,具体开庭时间需关注法院的通知。
三、民法典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害的规定
离婚后财产分割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割原则。一般应遵循均等原则,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多分。
(三)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另外,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关于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如何认定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