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01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能够顺利成立而设立的制度,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的话,是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的。如果出具定金的当事人没有履行的话,定金是不会返还的。那么,商品房定金纠纷怎么处理?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商品房定金纠纷如何处理

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华律网

2、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王秋荣律师,擅长房产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百一十九条
[2]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百二十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