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近期更新2025.01.02 浏览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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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民法典》的出台,大家对于新《民法典》的规定肯定还未完全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也让人民群众开始有点迷糊,今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赠与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大家可以一起阅读讨论。

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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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约定中如果明确赠与给夫妻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有。

案情总结:

应将该房认定为其次女的个人财产。

案情叙述:

甲某有私房一处,生前将该房赠与其已经结婚的次女,并办理了公证。赠与公证书写明:甲某该房赠与其次女。后其次女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并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后该次女与其丈夫闹离婚并诉争于法院,双方对该房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发生争议,此时甲某已经死亡。

该案审理法院认为,虽然该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受赠人持续期间,但甲某明确表明将该房赠与其次女,根据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应将该房认定为其次女的个人财产。

结合本案事实,甲某赠与书中,明确约定该房归次女所有,因此,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争议财产应视为甲某次女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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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姻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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