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证丢失再婚要什么手续
离婚证丢失后再婚,需要分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一是可以先补办离婚证,再办理再婚登记。补办离婚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属实后,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拿到补办的离婚证后,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等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是若当事人不方便补办离婚证,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申请出具离婚登记档案证明。凭该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同样可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二、离婚后赖着不走是违法吗
离婚后一方赖着不走的行为是否违法,需分情况来看。
若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对房产等财产进行了合法分割,房产明确归属一方,另一方赖着不走,此行为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居住权益,构成民事侵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协商要求对方搬离,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限期搬离,并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占用房屋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若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对房屋等财产归属有明确判定,一方不按判决执行,赖着不走,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所有权人的侵权,还属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搬离及赔偿损失外,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总之,离婚后赖着不走的行为一般属于违法或侵权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离婚申请多少日内能够撤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申请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撤销情况:
一是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被称为“离婚冷静期”。过了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是诉讼离婚。在法院判决离婚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如是否存在恶意诉讼、是否对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准许撤诉。
总体而言,协议离婚申请在冷静期三十日内可随时撤销,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申请撤诉并经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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