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单位还需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吗

近期更新2025.01.25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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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很多员工就会觉得自己负荷不了而需要离职。在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单位也已经首肯了,那么,员工主动离职单位还需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吗?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员工主动离职单位还需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吗

不需要。

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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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劳动者按上述第一、二项规定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按第三项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应当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不仅没有补偿,反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主动离职单位应该要怎么做,可能你还不了解这时可以找华律网在线律师一对一为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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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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