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伤认定的一种典型情形。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包括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合理区域。因工作原因则强调伤害与工作任务、工作内容等有直接关联。例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由于机器故障导致受伤,因为是在工作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工作场所(车间)内,并且是因工作原因(操作机器属于工作内容)而受到事故伤害,所以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
二、上班期间脑出血算工伤吗
上班期间脑出血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这种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认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特殊规定。
但如果是在上班期间脑出血,经治疗没有死亡,且不符合职业病导致脑出血等其他可认定工伤的情形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本身有高血压等疾病,在正常工作过程中突发脑出血,这种单纯自身疾病引起且未达到上述特殊情形的,不属于工伤范畴。不过,如果能证明脑出血是因为工作环境等特殊因素,例如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导致脑血管病变进而引发脑出血,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三、个人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时间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准备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等一系列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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