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地下车位的归属是怎样的

近期更新2025.01.06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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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集资建房是指一个组织集体出钱建造房屋,有可能这房子会有停车场还会有门面什么的,这都要看是怎么修的,那么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地下车位的归属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地下车位的归属是怎样的

应该是属于所有职工的。

1、建筑物内地下车库的归属,由开发商与业主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形式进行约定。没有特别约定的,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收费亦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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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但如果地下车库不是建筑规划范围内的设施,是在占用业主公共区域建设的,则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收费归业主共同所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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