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使用权限,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30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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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中国,出现了很多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特别是承包商特别关心的土地使用是商业性质还是民用性质。大家不是很清楚,那么,土地使用权到底是什么呢?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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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

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

b.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c.因赠与或继承、买卖、交换、分割地上附着物引起;

d.因土地交换、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

e.因宗地合并或分立引起;

f.因处分抵押财产取得土地使用权;

g.更改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等。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出售、交换、赠与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二级市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情况比较复杂,在法律中并无系统的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从原则上讲,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一般是指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承包和转包。通过土地划拨及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使用权是无限期的,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使用权的,按照土地的用途不同,使用权的年限也不同。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看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具体资料,相信大家对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一定的了解了吧,以后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纠纷的时候,相信小编整理的资料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的话,我们华律网还有专门的在线法律顾问,可以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解答,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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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海淀区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擅长土地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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