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必须与该职工续订合同吗

近期更新2025.01.05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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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生二胎怀孕的时候,刚刚好是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期的日子,由于该女员工之后还有产假哺乳假等等,在这时候用人单位就考虑是否要继续留该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必须与该职工续订合同吗?华律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必须与该职工续订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必须与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虽然法律要求不得解除与孕期职工的劳动合同,但合同自动到期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当然除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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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停保手续,不能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具备相关证据,即解除通知或辞职报告,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只是暂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没有明确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并未出具相关终止或解除手续,双方社会保险关系中断不能代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解除。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至终止前期间内,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出现时,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或双方提出,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反之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社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并非法定终止或解除条件。

2、社会保险关系处于停保状态,意味着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而非劳动关系的终止或解除,二者存在区别,不能简单认定。劳动者若认为用人单位的停保行为给自身造成了损失,应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若认定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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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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