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张某在某公司上班,6月8日下班后,他组织所在部门的员工出去吃饭(他本人请客),其间喝了一些酒,后一员工王某(已成年)骑别人的摩托车出去,路上撞到桥墩上,当场死亡。请问,责任应由谁承担?我朋友张某应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责任应当由王某承担,张某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作为成年人,非常清楚知道酒后不能驾车,并且吃饭不在工作时间,也非为工作所为。因此张某和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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