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审判员可以当审判长吗

近期更新2025.01.04 浏览2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我国的法律审理需要有审判长很审判员,对于一些助理审判员来说能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审判长需要经过很多的道路,助理审判员可不可以当审判长,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助理审判员可以当审判长吗

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助理审判员可否作为合议庭成员并担任审判长问题的批复》的批复(1983年5月25日)明确规定:“关于助理审判员可否作为合议庭成员并担任审判长问题,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在履行上述规定的手续后,助理审判员在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时,应在工作中依法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即可以独任审判,也可以成为合议庭成员,由院长或庭长指定也可以担任合议庭的审判长。但如果该合议庭成员中另有审判员时,则仍应指定审判员担任审判长。”

华律网

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助理审判员职务性质

“助理审判员”,顾名思义,是审判员的“助理”,即助手;这一解释可以从称谓上直接获得。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此亦予以明确,其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助理审判员”,不是法院内部人员的行政级别称谓,而是可以完整地、独立地行使审判权的审判职位称谓,因而可以与“审判员”一样,出现在裁判文书的署名栏中,此其一。其二,当助理审判员独立行使审判权时,须经法定程序,其职务性质也只是“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尽管如此,此时的助理审判员与审判员享有同等的审判权。

助理审判员任职条件

按照1995年《法官法》和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助理审判员的任职条件与初任审判员是相同的。助理审判员是本院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这个考试在1995年《法官法》中,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组织的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全国统一考试;在2001年《法官法》中,则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并由本院院长任免。2001年《法官法》将1995年《法官法》中的初任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合称为初任法官。

以上就是相关额内容介绍,大家对于审判长的担任清楚了吧。这在法律上的规定都有清楚的记录,当然本文也为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于那些助力审判员来说需要更加的努力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审判长。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丰台区王小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