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

近期更新2025.01.13 浏览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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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药是用来治病的,如果不是情非得已,大家也都不会想要碰到,那么对此其生产等是有着相关的规定的,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因为某些利益等的问题,生产一些假冒伪劣的药品,使得人们的生命受到威胁,对此很多人都非常的害怕,那么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从上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中对于药品等的使用一定要多加注意,一定要认准有资质的商家等,避免买到假药,使得生命受到威胁,国家部门对此也一直非常的重视,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想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到华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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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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