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
首先,多数情况下,这类行为犯的既遂,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成立既遂形态。
在我国新《刑法》中,它们主要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限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抗税罪,猥亵儿童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搜查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破坏军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盗窃、侮辱尸体罪,赌博罪,妨害作证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窝藏、包庇罪,战时造谣惑众罪,遗弃武器装备罪等。其次,有些行为犯的既遂有赖于他人行为的实行;否则不能成立犯罪既遂。主要有:

(1)煽动型行为的犯罪,如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2 )组织、领导、参加型行为的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再次,这类行为犯中还有极少数犯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等;
(3)强迫、引诱、欺骗、教唆、容留型行为的犯罪,如强迫卖淫罪,强迫卖血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再次,这类行为犯中还有极少数犯罪,如资敌罪、叛逃罪、脱逃罪、奸淫幼女罪、嫖宿幼女罪等,其既形态必须危害行为完成一定过程,才能成立。如叛逃者被及时抓获,就是叛逃罪的未遂犯。
以上分析告诉我们:并非凡是单一危害行为的行为犯只要"着手实行就成立犯罪既遂"。
上面已经讲了,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强迫卖淫罪、强迫他人吸毒罪,这些就是属于行为犯,但是至于售卖假药属不属于行为犯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已经是犯罪事实了。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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