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开发商逾期办房产证
1日,原、被告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下坡店村X小区X号住宅楼X层X单元X号的房屋一套。该房屋预测建筑面积92.0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0.71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总价款为423338元;付款方式为商业贷款;被告应当30日前向原告交付该商品房。
该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对初始登记的约定为:出卖人应该30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约定期限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买受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30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法院判决:开发商逾期办房产证要支付违约金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原告20日交纳购房款193338元,26日交纳230000元,24日补交房屋差价款944元。19日,被告为原告购买商品房所在楼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一、被告北京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卢-b、史-c逾期办理楼栋权属证明违约金二万九千一百六十七元九角九分。
二、驳回原告卢-b、史-c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逾期办房产证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
原、被告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原、被告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适当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被告应该30日前取得原告购买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因被告的责任造成楼栋权属证明办理逾期而原告不选择退房的,被告应当按照原告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一向原告支付迟延期间的的违约金。
依据查明的事实,被告为原告购买商品房所在楼栋办理权属证明的时间为19日,被告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法院依据原告的付款情况和被告的违约期间,确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29167.99元。原告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被告的抗辩意见,法院予以采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逾期了,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就属于违约,我们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