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2.12.21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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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作为一个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的行业,其开发过程离不开土地、项目、资金和资质这几大要素,在诸要素中,土地在房地产开发中居于核心和首要的地位。在当今土地流转加速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通过二级市场受让取得土地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华律网小编现结合土地市场实际,就国有出让土地使用的转让这一问题进行一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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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

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

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及规范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

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

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拿地”的普遍方法。

目前,出让土地使用权已经形成较为规范的法律体系,其法律法规主要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另外一些地方政府还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出台了些地方政府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地方政府规章从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形式和期限、转让的程序和和步骤、转让合同的内容和效力、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各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对于保证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交易安全,预防和解决转让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以上知识就是华律网小编对“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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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海淀区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擅长土地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4]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条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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