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留学政策越来越好】
本次的政策放缓是为了迎接中韩FTA吸引外国人才的角度上进行的,在本年度1月份虽然已经提前得知了这个消息,但正式报到材料公布之前还是需要严谨的对待。
本次放缓的主要由以下几方面:
一,放缓了就业及求职签证的颁发要件;
二,放缓了外国留学生在韩国创业的要件;
三,放宽了部分永住权的申请要件;
四,允许了邀请父母。
就业及求职签证的颁发要件的变化
(一)放缓毕业于韩国大学的留学生的就业签证(E-7)申请要件
原来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E-7必须要专业对口;专科毕业生则专业对口以外的平均学分要达到3.0以上或持有国家技术资格证书。
放缓后的本科毕业生废除了专业对口限制。对专科毕业生则废除了学分和资格证书的要求。
专家解析:现在韩国本科毕业生申请E-7签证不需要专业对口都可以申请。专科毕业生虽然也需要专业对口,但是专业的关联性也放宽认定,所以申请E-7的难度大大减少。
(二)放缓毕业于韩国大学的留学生求职签证(D-10)的申请要件
原来的专科毕业生的平均学分要达到3.0以上或持有国家技术资格证;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学分未满3.0时需要指导教授的推荐书。
放缓后上述的学分、资格证、指导教授的推荐书的要求废除。
专家解析:只要毕业于韩国的本科、专科院校都可以申请求职(D-10)签证。
(三)扩大毕业于韩国大学的留学生求职签证(D-10)的居留期限
原来的D-10居留期限为:硕、博士为2年,专、本科为1年。
放缓后对持有国家技术资格证或平均学分达到2.5以上的专科毕业生或本科毕业生也赋予最长2年的居留期限。
专家解析:只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后,都可以得到2年的D-10居留期限,专科毕业生持有国家技术资格证或平均学分达到2.5以上时,也可以得到2年的D-10居留期限。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韩国留学生政策有哪些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华律网律师为你解答。
你好!我有一个欠工程款的案子,19年起诉胜诉,20年8月申请执行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20年12月终结本次执行。在我起诉之前也有一个人已起诉了,他于18年申请执行并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他们于18年11月达成和解并撤销了执行申请,法院为此下发了终结执行的裁定书,但没有提及是否解封。所以我成为轮候查封。请问是否应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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