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又该如何继续实现债权

近期更新2025.01.25 浏览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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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是有权实现自己债权的,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当债务人死亡后,合格人实现债权是比较困难的,那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又该如何继续实现债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又该如何继续实现债权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向其继承人主张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因此,被继承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持相应证据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因该债务的清偿引起的纠纷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审判实践中,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因无因管理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以及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又该如何继续实现债权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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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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