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26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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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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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计量授权的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2)对申请承担内部强制检定的单位,管理体系应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的要求;3)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的单位;4)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5)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6)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7)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办理材料

与原件一致,且加盖申请人公章。

1)申请专项计量授权复查或单位内部计量强制检定授权复查须提交。2)计量授权续期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单位于什么时间因为什么理由和原因获得计量授权;二是授权时间内开展授权项目的工作情况;三是申请继续给予计量授权的理由。3)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

申请获得受理后,按照考核通知书的要求直接提交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考评组

申请获得受理后,按照考核通知书的要求直接提交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考评组

申请获得受理后,按照考核通知书的要求直接提交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考评组

申请获得受理后,按照考核通知书的要求直接提交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考评组

1)用于在内部开展计量强制检定的授权申请。2)通过窗口提交的:——应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文件3)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电子文本,同时上传加具申请人和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最后二页。

与原件一致,且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获得受理后,按照考核通知书的要求直接提交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考评组

1)通过窗口提交的,应提交原件交验。2)通过网上提交的,领取资格证书时,应交验原件。

申请获得受理后,按照考核通知书的要求直接提交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考评组

申请获得受理后,按照考核通知书的要求直接提交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或考评组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质监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计量授权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质监部门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计量授权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质监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连州市星河路聚源大厦一楼51-54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年)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1、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2、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4、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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