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赠与办理程序与其他房屋赠与办理程序差不多,都是要先进行赠与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具体安置房赠与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大家就跟着化理财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书)。
房屋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安置房赠与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屋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安置房赠与他人有什么限制以及赠与他人要花多少钱的介绍了,房产赠与缴税对市场的影响可谓微乎其微。对于房产买卖缴税而言,国家目前已有满2年免征营业税、满5年自住房免征个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如果符合条件,交易税费也是极少的。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华律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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