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算方法
生育保险报销数额=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华律网提示:清远生育保险报销数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从上可知,清远市生育保险报销的额度等于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而产假时间由生产方式等决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可达3000元,生育生活津贴最高可达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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