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职补偿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近期更新2025.01.07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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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如果,由于公司的过错导致员工离职的话,可能公司是需要给员工进行赔偿的,那么赔偿给员工的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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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二、职工离职补偿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2004年职工平均工资是28348,也就是说一次性补偿收入在28348×3=85044内可以不交个人税。如果超过了85044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税。以下给你举一个实例,以供你参考:例:某员工在公司工作15年。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20000,应缴纳的个人税为:{[(120000-85044)÷12-1200]×10%-125}×12=555.60(元)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我们在公司工作,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员工离职的话,公司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个时候进行赔偿的补偿金是否需要交纳税,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是超过本人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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