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不认可怎么办

近期更新2025.01.22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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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本就不是什么好事,并且在解散之后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其中清算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但是在进行公司清算后有的股东并不认可,那么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不认可怎么办

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公司自动解散的情形,如果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清算,你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法解释(二)》规定,股东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公司股东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法院应当受理。

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不认可怎么办

这对于企业在解散清算后很有可能发生的事,那么就需要做出正确的处理。对于有的股东不认可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法院来处理企业清算的问题,才能处理好相关的事情。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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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2] 《公司法》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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