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界定过错方

近期更新2025.01.07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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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是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请求离婚过错的赔偿,那么离婚如何界定过错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怎样界定过错方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等,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就是过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离婚如何界定过错方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怎样界定过错方”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等,存在这些行为的一方就是过错方。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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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海淀区李淼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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