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小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东莞公积金互认互贷的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在国内其他城市缴纳公积金,也能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于能否在东莞缴纳公积金,去其他城市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要视当地具体的政策而定。
要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根据市的公积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申请贷款,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同时,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也有要求,比如此前有过多次个人贷款逾期记录的,以及隐瞒家庭资产信息等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可能被拒。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也在考评范围之内,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的5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中,异地缴存和本地缴存还有些差异化的规定。比如“属于本地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属于异地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华律网律师为你解答。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