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医师资格,并没有《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有效
加盖公章有效
加盖公章有效
加盖公章有效
加盖公章有效
大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白底彩色近照
加盖公章有效
加盖公章有效
原件
加盖公章有效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后二年内未注册时才需要提交资料,应由培训的医疗机构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金湾分厅提出申请。(参考网址://wsbs.jinwan.gov.cn/wsbs/f/zwgk/view
2.预受理:窗口人员对网上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选择自行前往受理窗口或通过邮寄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受理回执》;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不受理;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5.审批:首席代表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受理回执》;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不受理;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首席代表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金湾区西湖城区德诚路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金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3号)()
第三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取得《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制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2号)()
第三条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
《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制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行政管理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
第140款港澳台医师短期行医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主席令第五号)()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主席令第五号)()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主席令第五号)()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
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主席令第五号)()
第四十七条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2号)()
第五条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的执业注册机关为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
港澳医师申请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的执业类别可以为临床、中医、口腔三个类别之一。执业范围应当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有关执业范围的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卫生部令第4号)()
第三十三条考试成绩合格的,授予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资格证书》是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证明文件。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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