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有死刑复核权吗

近期更新2025.01.02 浏览9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刑事案件是有管辖权规定的,管辖有级别管辖、地域管理等,而死刑案件是需要进行复核的,经如果是执行死刑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那么省高院有死刑复核权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省高院有死刑复核权吗

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是有复核权的,例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的,由高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省高院有死刑复核权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省高院有死刑复核权吗”问题进行的解答,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是有复核权的,例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的,由高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罗春利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