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近期更新2025.01.09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那么这些保障项目的报销有什么标准呢?这里给大家介绍重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生育保险的基金支付范围1、生育生活津贴;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华律网

生育保险的基金支付范围

1、生育生活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7、实施生育、终止妊娠以及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怎样支付?

参保职工在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生育、终止妊娠或治疗并发症的费用,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部分,协议服务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协议服务机构如实记帐并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以下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垫付后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1、产前检查费用;

2、因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门(急)诊费用;

3、跨区或市外生育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华律网找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综合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