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1)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审批,指定受委托银行具体操作、经办。咨询业务既可向受托银行咨询,也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2)申请材料。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备齐申请资料。
(3)贷款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贷款申请表和要求提供的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初审,中心签署受理意见后,由受委托银行具体审查并签署意见,在交中心复审,确定能否贷款。
(4)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指导经审查同意贷款的申请人同其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等手续。
(5)发放贷款。各项贷款手续办理完善后,交中心再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正式发放贷款。
(6)转账付款。按规定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7)归还本息。借款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自使用贷款资金的次月开始,偿还本息。
(8)解除合同。借款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合同约定和担保抵押手续,领回抵押证书,到房产部门申领房产证书。
1、买卖双方到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所交易房屋进行核档确权,并取得核档证明。
2、买卖双方到公积金中心备案的评估机构对所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正式的房屋评估报告。
3、借款人(即买方)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提出预审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
②户籍证明;
③婚姻证明;
④房屋核档证明;
⑤房屋评估报告;
⑥征信报告。
4、预审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受委托银行向咸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资金监管科出具预审意见书。
5、买卖双方到咸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资金监管科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6、买卖双方到咸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二手房交易管理科签订《咸阳市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
7、借款人(即买方)到受委托银行提出正式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均为夫妻双方,一式两份):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婚姻证明;
(4)咸阳市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核档证明;
(6)房屋评估报告;
(7)资金监管协议;
(8)交款票据;
(9)卖房人收款账户资料;
(10)征信报告;
(11)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8、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初审通过后报公积金中心审批。
9、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到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房屋抵押手续。
10、受委托银行到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房屋抵押证书并将抵押证书复印件提交公积金中心留存。
11、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签署借款凭证。
12、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转入卖房人账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