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18周岁之日起的2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大厅或管辖派出所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后,逐级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核后办理。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登记办事指南(试行)》(公人口明发〔2016〕80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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