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近期更新2025.01.07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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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流程如何?华律网小编总结如下:贷款条件: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嘉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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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第二次贷款要60%(含)以上首付款,贷款额度为差额贷款。

6、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必须首次还贷中无连续三期以上逾期记录且贷款余额为零,次月起可再次申请贷款。

8、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程序:

1、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付款约定书》;

2、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3、审批: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4、签订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5、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申请人携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6、发放贷款:管理中心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7、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8、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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