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团体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提交单位人员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三、单位经办人填写《韶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新增人员明细表各一式两份;
四、原有单位新增人员,填写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新增人员请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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