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解除收养孤儿子女登记指南

近期更新2025.01.27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哈尔滨解除收养孤儿子女登记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事项名称】解除收养登记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办理地址】香坊区香安街187号

【联系电话】82261068

【办理条件】

1、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收养人、送养人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还应征得其本人同意;

【所需材料】

1、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

2、持有收养登记机关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

3、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4、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

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无需送养人参与。

【办理程序】

办理解除收养登记的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办理时限】

收养登记机关受理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回《收养证,发给《解除收养证。

【办理依据】

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