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达收养人意愿的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等情况的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应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4、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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