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产、剖宫产的
1、淄博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6、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明细费用清单(有并发症的提供)
(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A、流产或引产
1、淄博市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生育前流产或引产的提供)
5、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避孕失败流产或引产的提供)
6、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及门诊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7、检查化验报告单或B超检查结果报告单
8、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B、其他计划生育手术
1、淄博市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
5、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及门诊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6、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三)男职工配偶生育的
1、淄博市生育补助金待遇申报表
2、男职工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6、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明细费用清单(有并发症的提供)
9、男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
10、男职工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11、失业证原件、复印件(男职工配偶是城镇居民的提供)
(四)失业女职工生育的
1、淄博市失业期间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6、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明细费用清单(有并发症的提供)
9、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受理单位:市及各区县社保处
办理地点:市社保处:淄博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大楼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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