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教师证补办
一、遗失补办:
1、申请人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领取原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二张并盖单位公章。
2、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张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3、交申请补办材料:
①教师资格证补办申请表,并盖单位公章;
②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张;
③公开发行报刊遗失声明粘贴在补办申请表格内;
④小二寸照片1张;
⑤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二、损坏补办:
①教师资格证补办申请表,并盖单位公章;
②凭原教师资格证更换;
③小二寸照片1张。
三、办理机构:
1、各县(市、区)高中、中职以及市局直属学校教师资格证向温州市教师教育办公室办理。
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向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办理。
附:《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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