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收养登记机关管辖权内。2、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收养人、送养人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还应征得其本人同意;4、持有收养登记机关颁发的收养登记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审查审批-->收回《收养登记证》,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天津市国内居民收养(解除)登记程序(试行)》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q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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