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职工死亡后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金待遇

近期更新2025.01.15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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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在职职工死亡后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供资料

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1、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或医院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开具的销户证明;

2、参保人养老保险手册(无须复印);

3、死亡人员曾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原始凭证;

4、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离婚证等关系证明;

5、合法继承人在工-行、建-行、农-行或华融湘江银行开户的银行存折。

办理程序

继承人持以上资料并填写《在职参保人员异动增减花名册(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到人员异动及账户转移岗位(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21-25号窗口)办理。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若有欠费,需清欠后方可办理。

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农转非“双低”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待遇、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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