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儿童医保卡缴费指南

近期更新2025.01.22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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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南京儿童医保卡缴费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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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

1、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特殊学校)及婴幼儿;

2、非本市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本统筹地区借读中小学且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3、区属中等专科学校(含技校)在校学生。

二、保费缴纳

1、学生、儿童缴费1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50元;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纳150元。

3、低保人员、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及孤儿,由财政全额补贴150元/人年。

三、方法步骤

1、10月31日前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到所属区域各学校、幼儿园送达“医保宣传册、给学生的一封信、参保人员申请表”,各学校于11月5日前发放至所有学生、儿童或其家长。

2、11月15日前各学校按参保对象完成对所有学生、儿童的类别统计汇总。

3、凡在下关区各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儿童以及非本市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且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的学生、儿童均需填写参保人员申请表,随申请表附一张参保学生、儿童的蓝底或红底一寸证件照片以及工本费20元,于11月15日前由学校、幼儿园统一收齐并交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劳动保障所收款后给付统一的发票。

4、11月底前,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所有应参保学生、儿童信息录入完毕。

5、11月底前,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各学校参保学生、儿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医保)卡发放到各学校、幼儿园,由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将卡发放到参保学生、儿童本人或其家长,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的同时,由学校代收参保学生、儿童的参保费用。收取标准按保费缴纳标准执行。代收的保费交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由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到市劳动保障局征缴中心缴纳。“少年儿童”参保人员门诊大病的病种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这类参保人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对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费用段,医保基金支付50%—80%。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该市居民医保将优先纳入城镇范围内年老或重症残疾的困难居民,再用2—3年时间,逐步将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征地人员纳入。

参保学生儿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个人支付比例由40%、35%、30%调整为20%、15%、10%。

取消参保学生儿童门诊起付标准,0—3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40%,3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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