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适房交易缴纳土地收益金的两种情况

近期更新2019.06.29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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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金的两种情况

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必须持有《合肥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和地税部门的土地收益定税凭证,其他相关材料及税费按照存量房交易规定办理。

审批表上,包含上市原因、购房时间、购房实际价格、原申请家庭成员意见等内容。

那土地收益缴纳标准是多少呢

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1日至10日期间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按届时房屋的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向政府交纳收益金”。

第二种是10日(含)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40%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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