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由其他省辖市转入至大连市就业的,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后续转移接续业务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0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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