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婴儿出生申报落户
办理机构:各分局及县局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流程:到户口所在地户籍室申报婴儿随父或随母落户。
提交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未落户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完成。
相关说明:我市居民(含四县)所生子女出生1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无论是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或者早婚早育的婴儿,均可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申报落户时,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父母一方非本市户口,且无法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到该子女是否在外地落户信息的,须由市外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该子女未落户证明。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