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养犬许可证办理法律依据
《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七条:限制养犬区内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核准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八条:限制养犬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科研单位饲养科研实验用犬,演出团体饲养表演道具用犬,重点防护单位饲养护卫犬,盲人饲养导盲犬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饲养的助残犬,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到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犬类健康检查、免疫注射,凭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犬类免疫证,到市公安部门登记,领取《犬类准养证和犬牌。
合肥申办养犬许可证所需材料
1、饲养犬只的申请报告;
2、个人养犬,需提供本市户口簿或暂住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单位养犬,需提供单位证明及饲养人、看管人情况;
3、养导盲犬或助残犬应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养犬只的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犬类免疫证。
申办养犬许可证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申办养犬许可证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养犬许可证受理机关:市公安局
申办养犬许可证办理地点: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监督电话:0551-292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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