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手续
由死亡人员的户主或其家属、监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持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到死亡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交回死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受理机构
死亡人员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结婚3年,夫妻工资自己管自己,老公常熟本地人宅基地写的父母名字,女方没有落户,生下一男孩至今3岁,男方名字有套房子婚前买的,产证写着男方自己跟他爸爸名字,有贷款30万目前房子市值130左右,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